央廣網天水7月11日消息(記者韋雪)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去年,甘肅少年楊輝(化名)因為發微博質疑一起非正常的死亡案件,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楊輝刑事拘留,楊輝成為因謠言轉發超過500次而被刑拘的全國第一人。隨後,甘肅省公安廳撤銷楊輝的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拘留。
  今年1月,楊輝向法院提交行政訴訟狀,起訴張家川警方,要求撤銷行政拘留處罰,同時向張家川縣公安局提出7元錢的刑事賠償申請。今天上午,楊輝起訴張家川公安局違法行政拘留一案,在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開庭。楊輝申請國家賠償的案件,昨天也在天水市中院進行了開庭質證。
  楊輝方面向法院提出,要求張家川縣公安局撤銷對楊輝做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楊輝的代理人,重慶者羽律師事務所律師游飛翥說:
  游飛翥:當時他們做出了刑事拘留,一個拘留行為,又做出了行政拘留,一個拘留行為,他在撤銷案件之後補了一個東西,就是行政拘留七天,就是這樣一個決定,我們認為他這個做法是錯誤的,是非法的,所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
  2013年9月10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發佈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楊輝的案件因此被稱為“500轉刑拘第一案”,同時因為楊輝尚未成年,案件引發了社會極大關註。
  楊輝認為,張家川縣公安局對他的抓捕從一開始就不合法。
  楊輝:他們當時抓我的行為確實有點問題,過程本來就屬於違法抓,警察當時就是穿著警服去學校直接把我抓走的,審問我的時候,沒有任何監護人在場。
  而提出7塊錢的國家賠償申請,也主要是為了“討個說法”。
  楊輝:我爸當時說不給國家財政添什麼負擔吧,抓了七天,象徵性的要七塊錢就夠了。
  在此之前,楊輝也曾向張家川縣公安局提出過要求撤銷行政拘留處罰以及要求賠償的申請,但被張家川縣公安局駁回。楊輝代理人,重慶者羽律師事務所律師游飛翥:
  游飛翥:提出這個賠償申請又駁回我們申請,覆議又駁回覆議,寫的理由就是說刑事拘留程序合法,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應當對楊輝進行刑事拘留嘛。
  昨天,楊輝申請國家賠償一案在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案件還將擇日繼續審理。法院表示,楊輝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與今天在天水市麥積區法院開庭的起訴張家川公安局違法行政拘留案刑事訴訟具有關聯性。
  而兩起案件中,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也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
  游飛翥:現在爭議的焦點是他當時是不是依法在做兩個拘留行為和拘留決定,這是最關鍵,也就是說他是不是非法拘留了。
  游飛翥表示,警方對楊輝先採取刑事拘留,後改成行政拘留。但刑事拘留已對當事人生效,應做出賠償。先刑拘後行政拘留,已構成對當事人的雙重處罰,因此行政拘留同樣違法。
  而張家川縣公安局則認為,自己並未違反拘留程序,也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因而不應賠償。
  張家川:他們認為他們沒有做錯,在合法的進行依法拘留,所以不予撤銷。
  在這兩起案件之前,甘肅天水市公安局和張家川縣公安局也都曾表示:對楊輝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應用法律適當,辦案程序合法。沒有違反拘留程序,也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因而不應撤銷行政處罰,也不應賠償。目前,兩起案件都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原標題:甘肅“發帖被拘少年”要求撤銷行政拘留案今天開庭)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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